【防疫措施】限聚令﹑食肆酒吧午夜12時止堂食令延長至10月15日 公眾溜冰場可恢復隊際運動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0/06 14:44

最後更新: 2020/10/0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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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決定將「4人限聚令」﹑食肆酒吧午夜12時止的「堂食令」﹑強制戴口罩令等多項現行的防疫規例,延長多一星期,至下周四(15日)屆滿。

本港連續多日出現源頭不明的新冠肺炎本地感染個案,更有確診個案曾到訪酒吧。港府決定將「4人限聚令」﹑食肆酒吧午夜12時止的「堂食令」﹑強制戴口罩令等多項現行的防疫規例,延長多一星期,至下周四(15日)屆滿,但同時放寬公眾溜冰場周五(9日)起可恢復隊際運動,人數上限可以多於4人,與運動處所要求達至一致。

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由10月9日零時零分起生效,為期7天,直至10月15日。

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由10月9日零時零分起生效,為期7天,直至10月15日。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政府防疫措施記者會上表示,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反覆,過去7天錄10宗本地個案,其中7宗屬源頭不明,近日酒吧現確診個案曾到過酒吧,當局高度關注。

陳肇始指,政府大致維持現時的社交距離措施,防疫措施的微調可讓市民可以有更多機會運動,保障身心健康,當局會觀察過去經過長假期對疫情發展的影響,再檢討有沒有空間再住一步放寬措施,她再次呼籲大眾保持良好的社交距離,政府會繼續密切關注疫情發展。

政府最新防疫規定及限制詳情如下:
 
1)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

  • 在2020年10月9日至15日的7日期間內,繼續禁止進行衞生風險較高的活動或暫停開放衞生風險較高的設施,包括跳舞活動、蒸汽浴、桑拿設施及波波池等。
  • 容許市民在公眾溜冰場進行隊際運動,人數上限按該隊際運動項目可以多於4人。
  • 餐飲業務負責人及表列處所管理人違反第599F章的法定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2)羣組聚集

  • 在2020年10月9日至15日的7日期間內,除獲豁免者外,繼續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超過4人的羣組聚集。
  • 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根據第599G章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 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3)佩戴口罩要求

  • 在2020年10月9日至15日的7日期間內,延續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或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即所有公眾地方,除了《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第2條所界定的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
  • 在第599I章下,獲授權人員可拒絕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該交通工具或進入該區域,亦可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任何人違反有關條文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第二級罰款(5,000元)。
  • 獲授權公職人員可向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發出罰款通知書,相關人士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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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子謙﹑陳曉瑩